补充:书中人物小传(4/4)

能奏效。

曹丕以罪收曹洪时,曹真正在左右,说道:“如今陛下若是诛杀曹洪,曹洪一定认为我是在背后谮言陷害他了。”曹丕道:“是我自己要处理他,你又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其时卞太后责怒于曹丕,并言:“梁、沛之间,非子廉无有今日。”又对郭皇后说:“假如曹洪今天死,明天我就让皇帝废了你。”郭皇后痛哭着屡次请求曹丕赦免曹洪。

曹洪免于一死,但官位、爵号、封邑全被削夺了。卞太后又为曹洪请言,曹丕于是归还曹洪的家财。当初,曹操为司空,由己身以下,每年起调查,使本县县令评官吏家财。当时谯令平曹洪赀财与公侯之家相等,曹操便叹道:“我家赀那得如子廉耶!”

曹洪犯法时,自以为必死,既得复原,大喜,于是上书赔罪道:“臣少不由道,过在人伦,长窃非任,遂蒙含贷。性无检度知足之分,而有豺狼无厌之质,老惛倍贪,触突国网,罪迫三千,不在赦宥,当就辜诛,弃诸市朝,犹蒙天恩,骨肉更生。臣仰视天日,愧负灵神,俯惟愆阙,惭愧怖悸,不能雉经以自裁割,谨涂颜阙门,拜章陈情。

太和四年(23年),曹洪复拜骠骑将军。

太和六年(232年),曹洪逝世,追谥曰恭侯。其子曹馥嗣侯。[7]

正始四年(243年),从祀于曹操祖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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