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3/5)

等事务的处理,这是个好办法。”

司马朗道:“大哥,那另外一个律法呢”

吕宁接着道:“商标和专利法这个有点复杂,简单说就是任何产品只要有人到我们府首先注册了该产品的名称、外形,那这种产品的名称和相关的外形产品其他人的产品就不准再用此名称,也不能生产和该产品外形一模一样的产品,否则就是违法,这一类叫商标法。而专利法是指工匠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发明创造了一种新技术或新工艺,只要发明人到我们府衙申请了专利保护,那他就享有该技术或工艺的独家拥有权,其他人想使用此技术或工艺就必须经过该专利持有人的同意才行,或者说是使用者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给该专利的拥有人,当然也可以将此专利一次性卖给他人也是行的。这样我们就鼓励了技术创新,在一定时间保护了发明人的权利,一般保护年限在十五年,超过年限时其此技术专利就会向社会公开,到那时任何都可使用该技术。”

第211章响应曹操

吕宁喝了口茶水后接着道:“当然发明有还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研发,新的发明创造部份仍然可以重新申请保护。还有就是此法还应该包括编、注书人的版权法,意思就是说不论什么人编写的专著、作品或校注的古籍都要受到保护,如果他人想印刷该书时必须支付编写人或校注人费用才行,当然也可以一次性买断,否则每一次出书印刷都必须支付版权费。这样的话,像我师傅、蔡老爷子他们就不会因为校注古籍,编写新书而没有钱赚了。再一个就是师傅带徒弟,徒弟出师后在一定的年限内每年必须支付师傅一定的费用,这样一来师傅在传授技艺时就会毫无保留的把全身本领传授给弟子,否则弟子赚不钱那来的钱给师傅啊。这样的好处就是让我们的工匠师傅们、大儒们、武功高强者把他们的本领都能一代代的传承下去,也能更好的让后人青出于蓝而甚于蓝,而不是师傅传授徒弟,都在关键的地方就不传授了,还叫什么师傅的独门技,这可不好,这样一来我们的技是一代人不如一代人。当然徒弟支付师傅的费用也不能离普,总要让弟子能养家活口吧,具体事项由你们详细研究后制定。”

蔡邕听后摇摇头道:“子奕,我们编书、著书都不是为了赚钱,是为教化子民服务,你咋把这种高尚的事业也让其庸俗化,这有违圣人之道。你这么一弄,那天下儒林士子又要申斥你,况且只要是士子的话,他们也接受不了你的这种观点。”

吕宁听后很是无奈,你们这些的儒林人士就是又想当妓女,又要立牌坊,怎么啥事到了你们那里就有问题。“老爷子,我晓得你们这些大儒都是一心为百姓,为教化子民。但你们总不会是想饿着肚子搞创作,带老弟吧。难道是大儒们都不吃食物,可以成仙。用你们的知识创造财富有啥丢人的,这是你们的合法所得,谁敢有话说。”

马钧道:“主公此法很好,能大力推动我们辖区内的技术创新,让人们都纷纷搞发明创造,再也不会因为是奇淫技巧而不敢做了,这对于技术进步太有用啦。关键的是让师傅们能把所有技能都传授给老弟,并能不断创新。”

管宁也道:“此法听似有点违传统、违圣人本意,但我还是赞同的,起码让编书人不会再饿肚子吧。”

司马朗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安排人手制定吧,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再来问大哥好了。”

几日后,各地重要的文武官员都回来了,有张合、张辽、赵云、李由、太史慈、典韦、高顺、徐晃、司马朗、张既、田畴、顾雍、张扬、陈方、麦梓、温恢、蔡邕、管宁、华佗、马钧、二狗、黑子、张傻儿等。吕宁笑呵呵的对大家道:“这是我们辖区内主要官员都到啦,真不容易啊,像这么齐过还是第一次,但此事确实非同小可,必须把大家都叫来议一议,我也知道你们很忙,但再忙得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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