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中(2/6)

巨盗而言汤、武也,皆有古之可为称说者也。

古先圣王之仁育而义正者,精意存乎象外,微言善其变通,研诸虑,悦诸心,征之民而无怨于民,质之鬼神而无恫于鬼神,思之慎而言之讷,恶容此吮笔濡墨求充其幅者为哉?前乎勋而为王安石,亦周官也;后乎勋而为贾似道,亦经界也。

安石急试其术而宋以乱,似道力行其法而宋亡。勋唯在建炎惊窜不遑之日,故人知其不可行而姑置之。陈亮犹曰:“考古验今,无以加也。“呜呼!安得此不仁之言而称之也哉?



绍兴诸大帅所用之兵,皆群盗之降者也。高宗渡江以后,弱甚矣。张浚、岳飞受招讨之命,韩、刘继之。于是而范汝为、邵青、曹成、杨么之众皆降而充伍,乃以复振。走刘豫,败女直,风闻惊窜之情,因以有定。

盖群盗者,耐寒暑,撄锋镝,习之而不惊;甲仗具,部队分,仍之而无待;故足用也。不然,举江南厢军配囚脃弱之众,恶足以当巨寇哉?

乃考之古今,用群盗者,大利大害之司也。受其归者有权,收其用者有制。光武收铜马而帝,曹操兼黄巾而强,唐昭用朱温而亡,理宗抚李全而削。

盗固未可轻用也。以弱而受强,则宾欺其主;以强而受强,则相角以机;以强而受弱,则威生其信。无故而来归者,诈也。挫于彼而归于此者,弗能为助者也。

以名相服,而无其实者,乍合而终离也。故欲抚群盗者,必先之以剿;而群盗之欲降也,抑先战胜而后从。虽已为我之部曲,犹以强弱与我争主客之权。唐何挟以受朱温?宋何恃以受李全?温与全且睥睨我而倒持其制,翱翔自得,复将谁与禁之?

唯绍兴诸帅之知此也,风驰雨骤而急与之争。一败之,再败之,无不可败之盗,而后无不可受。群盗岂徒畏我哉?抑信其可恃为吾主,而可无衅折死亡之忧矣。此其受之之权也。

若夫所以用之者,尤有可用不可用之辨焉。均为盗,而既为之长矣,固袖然自大,而以为我有此众也。受命归降,而又崇其秩以统其众,则虽有居其上以控制之者,尊而不亲,而不能固保其尊。

其来也,因之而来;则其去也,因之而去。其顺也,因之而顺;则其逆也,因之而逆。天子且拥虚名,元戎徒为旒缀。夫且肉袒而市我于敌,夫且怀奸而代我以兴,矧望其策心戮力以死相报乎?故盗可用,而渠帅不可用也。

乃(竟)[尤]有固不可用者,即其戢志无他,而必不可图功。盖其初起也,皆比闾之俦伍,无权藉以相事使,而群推一人以为长;此一人者,何以能折奡傲之众使不离哉?固有工于为盗之术,而众乃弭耳以听。

其为术也,非有规恢天下之略也;抑非智勇过人,而战无不胜也。不以败为忧,不以走为耻,不以旦此夕彼为疑。进之务有所卤获以饱众,退之知不可敌,而急去以全其军。得地而无固守之情,以善其规避;一战而不求再战,以节其劳疲;志在偷以求全其部曲,而不期乎功之必成。于是徜徉不幸之地,凭恃山川之险,以免其人于屠戮之苦,而有旁掠之利。

于是贸贸而起者,乐推奉而戴之为尊。夫如是,欲使之争封疆于尺寸,贸身首以立功,未有能胜者也。败亦走,胜亦走,无所不走者,无所不掠。甚则坐视国家之倾危,而乘之收利。

或叛或篡,皆其习气之无恒,熟用之而不恤者也。威不足以詟之,恩不足以怀之,非徒唐昭、宋理之无以驭之也;即光武亦奚能洗涤其顽诡,使媚己以共死生哉?

故光武于赤眉之帅,诮以“铁中铮铮“,唯待以不死;曹操收黄巾之众,终不任以一将之功。而朱温、李全仍拥部曲,屹为巨镇,进则败而退则逆,为盗魁者,习与性成,终不能悛也。

绍兴诸帅用群盗而废其长,张用、曹成、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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