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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七章 儒法之争(1/2)

第六百一十七章儒法之争

话说长安大族杜畿之子杜恕杜务伯,自小就学习音律,竟然在讲经大会上拔得头筹。郑玄首谈《乐经》,对杜恕中规中矩的回答,虽然表示满意,但仍有不足之意。

《乐经》其实重点不是音乐的节奏或者韵律,而是音乐中饱含的深意。可惜除了音韵流传,音乐中包含的人生至理,却被秦始皇一把火烧成了灰。所以杜恕不敢发挥,使答案虽然准确,却干巴巴令人觉得无趣。可包含天下至理的上古音乐,岂能又是如此无趣的?

杜恕的小篆名字上了白板,杜氏家族拔得头筹,一向稳重的族长杜畿也忍不住捻须微笑。旁边的卫氏家族族长卫觊不甘人后,扫了身后子侄一眼,露出不满的神色。

郑玄等大家重新安静下来,继续讲经道:“《乐》之初生,实因《易》而起。《易经》乃是万经之首,玄奥异常,吾虽穷尽一生亦无法研究透彻。《易经》之中,包含了天地、宇宙、自然、万物、社会、人群所有关联、感应、律动、和谐等现象和规律,只有《乐经》能够将它形象地感性地体现出来。”

郑玄这番话娓娓道来,眼中露出希冀的光晕,似乎是想一眼看透宇宙奥秘,流连着对神秘大自然的向往和崇拜。只有陈龙知道,古人从来没有弄明白过宇宙到底是什么,只有无穷的想象才能让经学在天地间驰骋。简单说,一切还都靠猜的阶段,难免神神秘秘、故弄玄虚。

陈龙对儒学经典,虽然说不上反感,但按照后世的经验来看,治国当然还是需要法律和制度,只有依法治国才被证明是正确的。所以对于此刻的郑玄讲经来说,陈龙本就只准备混个比武招亲的资格,并不准备在这里和郑玄辩论。

而自春秋战国开始,当时流传的法家推崇的,当然不是后世所指的法律条文治国,而是依靠规章制度和技术手段来使君王获得霸权,主张的是君主集权。如果说儒学是以德治国,法家就是以权治国。所以,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在影响君王方面远远超过了儒家和道家,用刑德赏罚二柄,用权势、权术、法令三策来控制臣下,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

法家的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史称韩非子。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至今仍然影响深远。

直到董仲舒提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即今天所说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汉武帝时开始强力推行。《董仲舒传》中记载了董仲舒提议的原话为在《武帝纪赞》中,记载了汉武帝的做法是“罢黜百家,表章六经”。该思想已非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原貌,而是掺杂了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的一些混合思想,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兼容”与“发展”特性,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新思想。它维护了封建统治秩序,神化了专制王权,因而受到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推崇,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统和主流思想。

郑玄的第二题,就在这种希冀之中提出:“凡音之起,由人心声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于文,故谓之音。是故,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饰也。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吾今欲问天下士人,以《易》《乐》佐于礼,会如何?以《易》《乐》发乎情,又会如何?以《易》《乐》沐于身,又会如何?以《易》《乐》考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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