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施政(2/4)
之一征收。>
住税(营业税):官店钱、塌房税、门肆门摊钞、落地税、牙税、契税、酒醋税、屠沽税等保持不变。>
过税(市舶税):取消城门税;钞关税、抽分税等保持不变;在廉州府钦州、高州府吴川、琼州府昌化、安南新安府新设四处海关。朱亨嘉对海关税给予很高期望。>
四则:清查盐税。>
盐税:依太祖旧制,每斤盐抽税二十二文。朱亨嘉令户部派员去广西、粤西、琼州各地清查盐政。大明朝盐税理论上能收一千多万两,但实际收一百万两都难。朱亨嘉表示不服,非派人清查不可。>
其二、废除矿禁>
除金、银、铜等战略性矿产外,允许民间采矿。矿税,也就是坑冶之课,按十分之二征收。>
令户部派官,勘探矿产,开拓财源。>
其三、筹建大明钱庄>
令户部派官,联合民间各大钱庄,筹建大明钱庄,也就是未来的大明中央银行。只有有了中央银行,下一步铸钱、印钞,施行起来才方便。>
其四、铸钱印钞>
令户部联合各大钱庄,筹备铸靖江通宝。当然,现在只是筹备,铸钱印钞的事不能急,急了容易出乱子。治大国如烹小鲜,朱亨嘉觉得稳一点好。>
其五、新修水利>
令工部督水、屯田二司,在各地修建水渠、堤坝等水利设施。>
其六、奖励耕织>
朱亨嘉亲自颁布劝农诏令,令礼部、户部下发各地;令钦天监修订农历、国子监翻译各国农书并普及;令户部统计好农政和户口,引进番薯等高产作物,鼓励民众恳荒,荒田归开垦者所有;又令各地表彰种田高手、织布巾帼,敲锣打鼓、骑马夸街。>
其七、鼓励兴办实业>
鼓励钱庄借贷给实业主纺织、造船等。新办实业三年免税,三年后按盈利的十分之一征收实业税。大明朝已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朱亨嘉很想薅一把资本家的羊毛。>
三,军事方面>
其一、申明军纪>
颁布军规十八条。又下令:将官士卒,有擅夺百姓一物者,立刻取斩;如该主不首,连坐;该管官失察,责八十棍。立法若是之严,史载凡发兵征剿,所过大路,鸡犬不惊,百姓卖酒肉者路旁不断。民得安息反富庶焉。>
就连反对靖藩谋逆最坚决的封建大儒也称赞道:“靖逆立法甚严,兵民相安。”>
其二、奖励军功、抚恤伤亡、授爵授田>
朱亨嘉取消了斩首级记功政策,改为了镇抚官登记记功。回桂林后,朱亨嘉根据各级将士战功,将没收的部分叛乱土司土地授予立功将士,少则十亩、二十亩,多则几百、上千亩。>
阵亡将士赐家属良田百亩;残疾将士赐良田五十亩。>
其余参战人员亦赐银二两。军心大悦。>
又授杨国威为兴业侯、史其文为平南侯、范友贤为定北侯、李明忠为定西伯、严遵诰为武勇伯、杨武为安南伯、孙贵为定海伯、杨怀为忠勇伯、朱亨跨为镇国将军。>
严天凤本来和杨国威、史其文、范友贤同为伯爵,但严天凤在肇庆驻守未参战立功,其他三人都因战功升了侯爵。朱亨嘉怕严天凤心里失落,将自己的女儿荔浦县君朱慧婷(八岁)许给了严天凤的小儿子严孝勇(十三岁)。“坐在监囯的位置上,考虑问题必须全面呀!”朱亨嘉想。>
其三、严格训练>
令各部不分战兵、守兵,日夕操练,三、六、九为大操。>
其四、加强军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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