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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阿斗(1/3)

先入为主,便偏爱之。

初,天子刘禅对郑璞便心甚奇焉。

后遣傅佥拜于门下一年有余,佥见识大涨,因而更心异之。

今,得闻郑璞以书法论忠节,恍然之间,竟心生“贤良自远方来”的亲切之感。

是故,天子欢欣,大悦之。

一番礼罢,甫一入席,便举盏邀郑璞共饮,以彰方才之言。

且饮罢,似犹不尽兴,竟声称得闻郑璞言“瘦筋”之风骨,心甚嘉之,有意日后临摹而习。

亦让郑璞暗自汗颜不已。

其一,乃是有傅佥在侧,他亦然知天子所习书法,乃丞相的隶书八分。

另一,则是身为帝王,如瘦金体这种书法,不习也罢。以免,冥冥中自有定数。

“山野拙作,得入陛下之眼,臣不胜自喜矣!”

略作思绪,郑璞先谢恩,随即便执礼而谏,“然,臣此书法,去肉立骨以勉气节,乃人臣之道也!陛下乃天下共主,当行堂皇之道也!臣斗胆,请陛下勿摹习之。”

“噫!”

天子刘禅听罢,喜笑盈腮,叹诧出声,“不想郑卿之言,竟与费卿所谏相差无几,此非贤才者,见事皆类同邪!”

费卿?

乃黄门侍郎费文伟邪?

然而,丞相南征归来后,不是遣他往赴东吴出使了吗?

郑璞听罢,面露讶然,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而性情敦厚的天子刘禅,见状大乐,以言谓之,“郑卿不知,你录《陋室铭》赠巨师之丝绢,朕亦尝睹之,见此‘瘦筋’书法颇奇,自摹而习以为乐。费卿得闻,乃有谏于朕。其言与郑卿今之辞,竟几无别矣!”

原来如此。

闻言,郑璞连忙行礼,口自谦逊之。

天子刘禅似是甚亲近郑璞,言笑晏晏,不仅将那《故乡的原风景》屡屡赞之,声称已令宫中伎乐习之,待曲谙舞成,定邀郑璞前来共赏同乐。

竟连那竹筒饭,亦然被话及。

对此,郑璞倒没有,心生“不问苍生问鬼神”的讥讽之意。

乃是感叹,类似于“欲戴其冠,必承其重”的怜悯。

眼前之人,虽贵为天子,衣食无忧,效命者众,亦是不免沦为被世俗及礼法,所束缚的尊贵“囚徒”罢了。

似是天子年齿,比我还轻一二岁吧?

本当年少轻狂、鲜衣怒马之龄,却是终日困倦于宫禁内,其中乏趣几人可知邪?

思至此,郑璞心中大谙,乃顺天子之意,尽挑选些山野之趣、市井之乐,以及巴蜀及南中各地风物,细细言之。

亦让天子谈兴大胜,喜逐颜开。

时而拊掌大笑,时而击案而叹,亦频频举盏邀杯。

是故,服侍天子周边的那年长宫人,不忍鼻目微发酸。

盖因天子少小时,便服侍于侧的他,已然许久未得见,天子有如此畅快淋漓之欢颜矣!

正言笑着,不想远处一近侍步来,径直入席,对天子执礼而拜,声音淡淡,“陛下,时辰已至矣。”

“啊!今日之时,竟如此之迅邪?”

虽犹不尽兴,然天子刘禅诧异罢,亦颔首,“朕知矣。”

随即,起身步来,执起亦然起身的郑璞之手,轻轻谓之,“与卿宴,时如白驹过隙,三秋竟一日也!甚惜!朕知卿尚需为国操劳,事务繁琐,不宜多入宫,然朕甚喜与卿坐论,待他日卿休沐之时,朕再宴之。”

言之切切,让郑璞亦忍不住感铭五内。

当即,大礼而拜,昂声而道,“得陛下宴,乃臣之幸也!臣尝闻,得君主隆恩者,当杀身以报!陛下若有遣,臣必当此言矣!”

“言过矣!言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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