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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是独自一个人回家的。她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摆脱了郑天一。
一个人散步走在家门的住宅小区里,巨大的林树遮住了月亮的脸,零零星星的路灯忽明忽暗。
这个小区很舒服、环境很清静,妈妈和晓光、还有生生都很喜欢这里。
当年,郑东宪是花了很多心思挑选的,不在闹市旺地,却是最休闲舒适的乐土。
如果,他真的和易立冰结婚了的话,想来,她和妈妈便要离开这里了。总不能在人家结婚了,还霸占着别人的房子。那样的话,他的老婆会生气的。
如果我是他的老婆,我就一定会生气,很生气。
可是,易立冰不会的。她很听话,有修养,标准的温柔贤淑、聪明能干。
要是我是男人,我也会选易立冰的。
他也许是不愿意的,也许明天他就会认真的拒绝易立冰。也许他还不想和她结婚。但是,刚才,他却是应允了。
他停在她的身边柔软的凝视她,任由她在众人面前给他一个无遮无掩的吻。
而且,他明知我在那儿。
他难道不知道我会心疼,会绝望,会嫉妒,会为此而想念那一个手腕注满鲜血的时刻?
路晓晓心中的那一块小石头,渐渐的变成了一座厚重的山丘压在了心头。她抹了抹眼睛,转身上了出租车,回了杂志社。
也许应该把今天遗下的稿子写一写。
偌大的杂志社只有她一个人,空荡荡的,在室中走着能清楚的听到自己脚步的回声。她把所有的灯亮了,感觉有更强烈的光亮照穿自己的疼痛。她又把灯全关了,只留下电脑屏幕的那一点蓝光,把她的脸影得如夜色一般深蓝。
她应该写一些什么的。郑东宪曾经笑话她:身为中文系的才女,居然从没有为谭文汇或自己的感情写过片言只字。
然后肯定的说:路晓晓,你是一个迟钝而无情的人。
也许他是对的,她确实是一个迟钝的人。
在她多愁善感的脑子里,一定有某一个脑的沟回或是小叶没有发育,又或是已经杂草丛生。又或是她对所有人都敏锐,唯独是对郑东宪迟钝。
很多事情,她明知不是这样的,但她还是会嫉妒,明知这样说不可以,但她还是会负气的冲口而出。
然后,只能一个人吞咽眼泪。
早上,是趴在电脑桌前醒来的。菲儿进来,拍了拍她的胳膊:“喂,昨晚没有回家吗?”
她揉着眼睛,发觉天亮了。清洁阿姨早已把桌面和地板弄得一尘不染。
“啊,天亮了吗?”
“是啊,天亮了。你昨晚在这里睡?”
“啊,我回来写稿,不小心睡着了。”她赶快起来,冲到洗手间,镜子中红红肿肿的眼睛,还有一圈熊猫来过的痕迹。
她很疲惫,无精打采的出来,刘总编对着她吼:“路晓晓,你干什么?现在才上班?”
路晓晓:“总编,我早就回来了的。”
“早就回来了?我来都没有见过你,迟到了还那么多的借口?”
菲儿举手:“不是的,老总,我作证。晓晓很早便回来了,很早很早,因为她昨晚在杂专社写稿没回家。”
“真的?”
“啊。”
“哼,写出来了吗?交给我。”
晓晓笑笑:“对不起,还不行。”
“写了一晚都不行?以后,大家不要随便加班,浪费科室的水电费。”刘总编白了她一眼,却转而和气的说:“今天开始,你去《风闻刊》。”
“为什么?”不光是晓晓,所有人都感觉诧异。
“《风闻刊》那边要一个纯写手,要写得细腻的,扬言要写作功底好的。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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