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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晓晓离开了这个大城市,去另觅另一个家。这里本来就不是她的故乡,失去了最心爱的人和自我,她便只能自我流放。

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她问自己:我可以干些什么?

她自觉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做不好。她这个中文系远近驰名的才女,除了会勾引男人,似乎一无是处。她觉得自己早已成了一个只会谈恋爱的废人,而这个废人以爱的名义伤害了两个无比出色的男子,其中一个更为此断送了年轻的生命。

当然,她从不认为她也毁了郑东宪,这是不可能的,他强悍、霸道而自私,除了他自己,没有人可以断送他。而他更不会自己倒掉。

所以,即使远在千里之外,她仍然能想象得到郑东宪获知她的逃跑后的悲愤,但是这悲愤不会持续超过1个星期,他就会如常的微笑,昂起他高贵的头。

只是她,她不知道应该如何让自己高贵的头继续昂着。

“或许,我不配高贵的活着。那是善良纯洁的女人才配过的生活,不是我的。我不配光鲜美丽、张扬幸福的生存。我这副臭皮囊空有其表,**不堪。那是腐蚀人心灵的毒草。”

谭文汇因她而死,这对她的打击是空前的,郑东宪在谭文汇之前便强行占有了她,对她的打击更是致命。

想象一下在后来的2个月里,文汇明知她已经被郑东宪占有,他仍旧一如既往的疼爱自己,还给了她一次无比浪漫的求婚。

虽然在那些暗沉的夜里,他会因心底深处的罪恶而在半夜弄痛她,她仍旧不会怪他。

怎么可能会怪他?那一刻他的心中应该有多耻辱,多痛苦。

死亡,原来是可以让残缺变成美好,让凡人变成圣人的。

她死去的文汇对她来说,就是心酸而完美的存在。

她对他满怀愧疚,因为自觉自己负了他;她对另一个他彻骨痛恨,因为他害死了她的文汇。

也许更因为他欺骗和玩弄了她。

怎么可以?明明早就已经是他含在嘴里的猎物,却还一次次假装深情欺骗她的感情?他想要她而已,他不是早就得到了吗?

为什么还要把她拉进更痛苦的炼狱里?

“你真的应该永远都得不到幸福,应该就这样痛苦不堪的活着,路晓晓。”

她一次又一次毫无理由的怪责自己,前所未有的讨厌自己虽美丽、实质污秽的躯壳。

但是,她现在最有用的却是这副破败不堪的声色皮相。

她没有去面试过任何一份写字楼的工作,也从没有向任何一个老板递交过她的名牌大学中文系的学历证明。

她曾经自暴自弃的站在夜总会的辉煌大门前,想要踏足进去做一个坐台小姐。她已经不再天真烂漫,所以,她明白,坐台小姐坐的不是台,而是床。

她渴望着有一天,郑东宪偶然走进这个夜总会看到她在热闹的卖掉她的笑容,他是否会为自己曾经买下她的行为感到羞耻?因为他曾经买下的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

然而,她还是没有走进去。因为,她明白,走进去的话不是自暴自弃,而是自甘堕落。更重要的是,她明白自己没有本钱出卖笑容了。

她无法卖笑,因为她已经不懂得笑。她生命中全部的**品质都在那半年里分毫不剩的卖给了郑东宪,她也许可以向男人敞开衣襟,却无法向任何一个人展开欢颜,那么,她又如何卖笑?

然后有一天,她走进了美富华大酒店的前台,去打听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她本不想走进这里的,因为谭文汇曾经在另一个城市的同名酒店的总统套房跃下,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但是,当时她的口袋已经空空如也,住的地方也没有着落,更可恨的是这个冬天实在太冷了。

她不想再死一次了。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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