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和谭文汇的相识很偶然。

那一年,我念大四。谭文汇被邀请回校举行一场小型演讲会。

谭文汇是我们大学走出的经济系高材生,供职于知名的基金公司,是一名呼风唤雨的基金经理。在数年间,由他领导下的基金业绩一直为行中翘楚,他是财经界闪闪发亮的新星,是万千怀揣发财梦的股迷口中的股神。

那一天,我恰巧被安排为这一场演讲会作开幕致词。我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把一篇充满华丽赞美词藻的文章,热情横溢的宣读出来。

我对这一任务非常不满。因为,这一篇文章不是我写的,是同系的一个样子平凡而又稍有点胖的女生写的,她对谭文汇的痴迷人尽皆知。幸运的是,她的文章被选中,不幸的是,可以站在谭文汇面前,把这篇寄托着她的仰慕情意的文章读出来的人是我。

其实,在中文系,能把文章写得与我媲美的人没有几个。但是,我拒绝去写这种令人胸口作闷的虚伪的赞歌文字,更重要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谭文汇是何方神圣。

我觉得这是一种侮辱,我将要诵读的文章不是我写的;而写这篇文章的人却没有机会诵读。不管是对我,还是对那个极有才气的小胖妞,都是一种侮辱。

我虽然被系主任逼迫着涂上了红艳艳的口红,但我还是足蹬着一双白色的旧球鞋走上讲台,以示我的抗议。然而,没有人注意到这一双旧球鞋,大家只是被我那一张一合的红艳艳的嘴唇所吸引。我在离开讲台的那一刻,看到了小胖妞嫉妒而又不爽的眼神。我的心底只能对她说:不是我的错,是社会的错。一篇好文章,真的敌不过一张漂亮的俏脸。

谭文汇的演讲非常成功。他在会后提出要请我们所有参与的师生大吃一顿,我们以一种饿鬼投胎的方式让他心花怒放。

“你今天的文章写得很好。”谭文汇恰好坐在我的身边。

我摇着头:“文章不是我写的。”

“不是你写的?唉,我还以为我在你的眼里这么出色。”

“啊,对不起,在今天之前我还不知道你。”这是真话,我从小对数学欠缺天份,便连带对与财经系粘边的东西都不感冒。

但这句话却似乎让他受伤,他可怜巴巴的说:“真遗憾。天知道,我有多么的庆幸今天可以认识你。”

后来发生的事情便顺利成章,我成了谭文汇的女朋友。

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不喜欢他。他意气风发、高调张扬、才华横溢、年少成名,家财万贯。当他倚着他的全新奥迪轿车在校园球场边上等待我下课时,几乎全校的女生都嫉妒得想要流泪。

我曾经郑重的向文汇谈过那个为他写了赞美文章的胖妞同学,很幸运的是在爱情方面他是一个俗气的男人,不爱才女爱佳人。

我是全世界最幸运、最幸福的女人。

在那一天之前是的。

可是,世界颠覆过来。只一天,我便成了全世界最不幸的女子。我还来不及撤回请贴,便要把喜宴变成灵堂。

我没有理会穿梭其中的亲朋好友的目光,我只是抱着和文汇的婚纱相落泪。相中的他温柔的抱着我,眼中蕴满深情,笑容自然幸福。

我无法忘记他怀抱的温度,无法挥去他宠爱的声线。他是那么的爱我,他怎么可能会舍得抛下我?在我正式成为他妻子的时刻。

我犹记得我摇着他的手问他:“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给了我人世间最动听的恭维:“你有让我窒息的美丽。”

哈,窒息?我当时便突然可笑的想到“死亡”。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真的令他窒息,是我把他年轻的生命推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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