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83、耿良辰(2/4)
反了规矩,就相当于得罪了这个人数最多,势力最大的帮派组织。>
所以,想干力巴,车是必须要租的。>
如果你说你不怕得罪脚行,就不租车——>
你有这心气儿,你干什么不好来干力巴?这不是有病吗?>
交了二十五块大洋的租车费,剩下的钱就可以自己装着吗?>
答案是不可以。>
这二十五块是租车费,你还得每个月交给脚行会费十个大洋。>
你入了脚行,就是脚行的一份子,脚行庇护你,你就得交保护费。>
问:我能只租车,不入会吗?>
答:不能,我们这是捆绑经营。>
要当力巴,就得入脚行,就得租车,缺一不可!>
所以,做一个力巴,每个月既要花二十五租车,又要花十块大洋交保护费。>
然而这就完了吗?>
当然不可能!>
你当力巴,你得推车扛活吧?>
你是不是得上路走道?>
交通违章惩罚费了解一下,每个月固定一到三个大洋,多少看巡捕的心情,以及你跟巡捕的交情。>
但总之是必须有的,不交这个,脚行也不会庇护你。>
问:我要是没有交通违章,是不是就没有这笔支出?>
答:你不可能没有,比如——推车时先迈左脚,罚款两个大洋。>
加上这笔钱,一个力巴每个月的固定开支,大约在三十七块大洋左右。>
这回总算完了吧?>
其实也没有,但其他的开支就不太固定了,不算做固定开支内。>
一个力巴每天做十个小时工左右,差不多能得一块到两块大洋的报酬。>
平均算下来,一个月下来差不多是四十五块大洋左右。>
也就是说,一个力巴一个月到手的钱,差不多只剩下七八块大洋。>
前面说了,一个普通一家三口想要勉强过活,一个月至少得十五大洋。>
一个力巴一个月只能赚七八块大洋,够养家吗?>
够。>
富有富活法,穷有穷活法,没钱租房了还能搭窝棚,窝棚都没有也能住荒村破庙,没钱吃白面了就买麸子吃,麸子都买不起了还能吃观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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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怎么都能活着,只要没病没灾,饿不死就成。>
至于那些真正月薪能拿到四五十块大洋,或者拿更多薪水的人来说,还真就活得挺滋润了。>
只是这样的精英阶层毕竟只是极少数,而且这样的好日子,也眼见着不长了。>
有人说,七七事变前的十年,是民国的黄金十年。>
说这话的不是坏就是蠢,花好月圆岁大饥,小桥流水人相食,这就是那个年头最真实的写照。>
是不是黄金十年,耿良辰最有发言资格。>
他十四岁那年,爹妈领着妹妹去了东北投亲,再无音讯。无依无靠的耿良辰,家宅很快被人巧取豪夺,只能流落街头。>
受尽欺辱之后,他不得不进了脚行,成为一个在码头刨活儿的力巴。>
自此,他便每日里浑浑噩噩扛包拉车,得过且过,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活着。>
直到今天,二十四岁的耿良辰,迎来了继承他身份的人,或者说他这个身份本就是为这个人准备的——>
苏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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